2.岷县清水乡政府违规接待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清水乡政府在经营性场所同城接待34次,共计支出餐饮费24616元。原乡长徐正、分管财务工作的乡党委原副书记任忆恩、乡武装部原部长高大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漳县工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8月,漳县工商局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同意,以填制虚假下乡补助报销单方式,违规为成小平等5名人员发放下乡补助共计2520元。原局长成小平、副局长李小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韩文林、王晓军被诫勉谈话,违规发放补助予以收缴。
4.临洮县辛店镇辛店村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11月期间,该村将村集体经济收入的17万余元未纳入村财乡管,由村上自行管理使用,并以白条入账方式,违规支出接待费用11083元。村党支部书记杜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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