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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主页 > 魅力甘肃 >      原标题:使用销售不达标煤炭兰州4企业被处罚

  中报网4月1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祁瑞龙)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兰州市工信委获悉,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今年对4家企业和部分个人使用、经营不符合兰州市环保标准的煤炭产品,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被处罚的企业和个人分别为:

  1.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今年1月14日对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入炉煤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不符合兰州市环保标准要求,根据《兰州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3日期间,兰州辉能煤炭市场专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城区二级煤炭销售网点配送不符合兰州市环保标准的煤炭产品,对其作出罚款15993元的行政处罚;

  3.2017年1月4日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对段涛网点销售的蜂窝煤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不符合兰州市环保标准,且无法证实该批次蜂窝煤来源,依据《兰州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4.2017年1月7日兰州辉能煤炭市场专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配送的型煤产品检验结果不符合兰州市环保标准要求,依据《兰州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其作出罚款675元的行政处罚;

  5.兰煤洁净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1月8日经营的型煤不符合兰州市环保标准要求,依据《兰州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其作出罚款950元的行政处罚;

  6.2017年1月8日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检查兰州辉能煤炭市场专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配送至七里河区康克录网点、常爱忠网点的蜂窝煤不符合兰州市环保标准,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7.兰州辉能煤炭市场专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1月5日经营不符合兰州市环保标准要求无烟块煤产品,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8.兰州卫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配送至安宁区郝江卫二级网点的蜂窝煤不符合兰州市环保标准要求,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范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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