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6年石家庄CPI上涨1.6%
来自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的数据显示,2016年,石家庄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保持温和上涨态势,全年同比上涨1.6%,涨幅与2015年相比明显扩大0.6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9%,非食品价格上涨1.1%;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0.6%。
2016年石家庄市CPI同比涨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
2016年,构成石家庄市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呈现“七升一降”格局。其中: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最高,上涨4.4%;食品烟酒类价格对总指数的影响程度最大,上涨3.1%;另外,其他用品和服务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的价格涨幅分别为2.0%、1.4%、0.7%、0.2%和0.1%。2016年,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同比下降0.3%。
2016年,石市CPI分月同比涨幅呈现前高后低、波动下行走势,全年高点出现在上半年。
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动力。2016年,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9%,拉动价格总水平上升约0.78个百分点,其对CPI的贡献率以48.8%位居首位。食品类价格上涨主要受鲜菜、猪肉价格的影响最为显著,二者对CPI的贡献率合计为36.9%,其中鲜菜价格同比上涨12.3%,向上拉动价格总水平约0.30个百分点,猪肉价格同比上涨17.7%,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约0.29个百分点。
医疗保健类价格同比涨幅位居八大类之首。2015年6月开始的药品价格改革,取消了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受新医改政策实施影响,部分药品生产厂家根据生产成本上调了相关药品出厂价格,尤其低价药上涨明显。受此影响,2016年,医疗保健类价格同比上涨4.4%。在CPI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中,2016年医疗保健类价格的涨幅最高,由此影响CPI上升约0.38个百分点,对CPI的贡献率为23.8%。
(责任编辑:方力)